“近期天气阴雨不断,对稻谷收割后翻耕播种小麦影响大吗?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落实得怎么样?集体‘三资’运营管理中有什么困难需要协调解决?”近日,市纪检监察干部来到广陵区头桥镇蔬菜大棚生产一线了解情况。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各地把乡村振兴各项战略任务落实情况纳入政治监督重点内容。扬州市纪委监委坚决把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全面推进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全面压紧压实主责部门的政治责任。深挖政策落实过程中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突出问题,坚决纠治工作推进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查处一批啃食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蝇贪”“蚁腐”,助力乡村振兴的蓬勃发展。
找准“小切口”,破解群众急难愁盼
去年以来,市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聚焦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从“小切口”破题,统筹开展殡葬、种粮补贴、镇村工程、农村产权交易等14项专项治理,深入查找影响乡村振兴决策部署落实的难点堵点问题,对觊觎乡村振兴“奶酪”的“蝇贪”“蚁腐”“蠹虫”严查快处,严肃惩治啃食群众获得感的腐败行为。
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定位,市纪委监委将纪检监察业务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综合运用“大数据”分析,对比找差,督促主责部门落实主体责任,优化权力运行机制体制,构建小微权力监督新格局。
“大数据”赋能“小切口”,监督护航更有方向。瞄准乡村振兴基层公权力运行中存在的跑偏、越界等突出问题,以信息化助力监督下沉落地、融入基层治理,稳步推进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建设,强化数据服务决策分析。“2022年,通过建立数据专项筛查比对模型,推动发现疑似问题线索2500余条,立案300余件,挽回经济损失1.21亿余元。”今年,市纪委监委继续在全市范围推进监督模型运用,各地结合工作实践,从殡葬领域不正之风、被征地农民进保补贴执行乱象等问题切入,精准发现涉农领域问题、及时阻断可疑事项,有效监督权力运行。
紧盯“三资”监管,守好农村集体“家底”
“我少领的7056元稻谷补贴拿到了。”群众回访活动中,宝应县柳堡镇的承包户夏某见到前来走访的纪检监察干部连声道谢。
“宝应县率先开展省‘苏智农经’资源管理模块的建设运用,依托农村‘三资’数据和地块测绘信息,全流程监管,高效比对,筛出可疑线索。”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整治采取多种方式深入摸排,建立问题清单,及时移交各镇区进一步核查。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部门,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今年集中整治以来,全县农村“三资”领域共排查发现问题线索45条,已立案查处33人。
今年年初以来,市纪委监委专题调研市农业农村局、6个县(市、区)乡村振兴工作推进情况,了解全市乡村振兴工作的现状、特点和存在问题,梳理分析近年来各项监督中发现的涉及乡村振兴尤其是农村集体“三资”有关问题,聚焦普遍性、顽固性问题和突出风险点谋划整治措施,并将强化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作为护航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
在具体实践中,市纪委监委注重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针对贪占挪用集体资金、违规处置集体资产资源等问题,持续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严肃查处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违规报支等行为,监督推动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2023年以来,全市农村集体资金管理、镇村工程等专项监督中共立案查处23人。
攥紧监督“拳头”,释放监督叠加效应
市纪委监委坚持把案件查办作为专项整治有力抓手,对2021年以来全市信访举报、巡视巡察、专项审计中发现的乡村振兴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和“回头看”,统筹运用“纪检监察、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多方力量,采用“精准发现、精细核查、精准问责”三种方式,形成“组织推动、上下联动、多头行动、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
为提高专项治理实效,我市创新监督方式,探索形成“市统筹、县(市、区)主导、镇(街道)村(社区)落实”的监督机制。督促农业农村、自规、水利、民政等部门对照《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细化责任清单,建立单月报告、双月调度、季度通报工作机制。
持续深化监督下沉,推动查纠党员干部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侵占私分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市21个派出监察员办公室通过交叉监督、巡回监察、异地检查,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村组工程建设、村账管理、土地租赁等领域环节开展专项监督,着力发现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和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深化标本兼治,做深做实以案促改
“仪征刘集镇盘古村原党总支书记马某某侵占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被开除党籍、解除劳动关系,涉嫌犯罪问题依法审查起诉……”市纪委监委定期通报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教育全市党员干部引以为戒,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各项举措。
为实现“查办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市纪委监委将乡村振兴领域案件资源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用身边案警示身边人,以案释纪、以案释法,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围绕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公共资源招投标机制不完善等共性问题,下发督办函;针对部分基层村、社区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管理不规范等风险隐患,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围绕公共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梳理短板和漏洞,要求相关县(市、区)组织开展同级同类警示教育,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党员干部真正把自己摆进去对照反省,切实将警示教育成果转化为党员干部增强廉洁意识、干净干事的实际行动。
“监督护航乡村振兴是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中心大局的实际行动,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有力举措。”扬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积极构建大监督格局,继续“小切口”破题,深化纪巡审联动,强化科技赋能,做深做实以案促改促治,用实际成效助力乡村振兴。